《再婚之后的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为您答疑答疑》
文章分类: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2024-02-19 阅读: 405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已经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离婚不仅涉及到夫妻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那么,离婚后的家庭财产该如何划分呢?这就需要婚姻法的支持和解答了。 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是指离婚前夫妻共同劳动所取得的财产,以及非劳动收入所取得的财产(如赠与、遗产、投资等)。如此所得财产的平分是离婚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二、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婚后遗产以及婚前已经积累的财产。个人财产的定义包含着重要的程度问题。即在离婚后,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应该是非常严谨的,离婚夫妻中的离婚人应当就其个人财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婚姻法在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时,有以下几种原则: 一、共同劳动共同占有 如果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平分。 二、追认共同财产共同占有 指离婚双方有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但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写在共同财产的名下。在离婚解除后,离婚双方仍然可以共同占有,前提是要能够证明是靠共同劳动所取得的。 三、离婚时延迟分割 如果离婚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也无法证明那些财产是共同取得的,可以在离婚后邀请调解员介入,并可依照自然法和正义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后的财产划分,具体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夫妻双方的财富总额、婚姻关系的维持时间、社会舆论的压力等等。但是,以上原则都要遵循。 事实上,离婚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更多的时候还涉及到他们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也会对子女的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强烈建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应该对共同财产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帮助夫妻在离婚后减少不愉快的问题和争执,而对子女的成长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之,在离婚后,夫妻双方要理性地对待家庭财产的分配,遵守婚姻法所规定的原则。一旦离婚,夫妻彼此间的关系就不再是爱情关系,而是和解关系,这需要双方能够理性地协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为自己的未来和子女的幸福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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