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婚姻更美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新规定》
文章分类: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2023-05-26 阅读: 40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和更新。同时,伴随着婚姻的变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最近,人民法院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明确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工作收入、财产增值、赠与或继承的财产,以及生活必需品等。在一些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无法进行清算的,比如,挂靠公司、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等。此外,在一些夫妻关系不太良好的情况下,双方之间可能存在潜在的资产隐藏和偷逃等情况,这就需要法律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根据新规定,《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应当受到保护的权益已经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对于由各自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赠与、继承等获得的各种财产进行认定和清算,按照各自共同财产份额,分别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过程需要超高的综合素质和腹黑的人性才能完成。 在以前,为了防止资产的偷逃和欺诈等行为,有些人会选择将自己的共同财产固化成房产或者其他固定资产,以此来规避婚姻纠纷。但是,新规定对于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以货币形式定值,一般情况下,不得以不动产、汽车、股权等固定资产以代替现金的形式计算,即使是现有的不动产等财产,其也需要在发生婚姻纠纷时进行清算和分配。 除此之外,新规定还规定了夫妻一方隐瞒财产的情况,如果公证机关无法查明其赃款攫取情况,则将责任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加以分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将大大地加强了财产交流和行驶管理的工作,对于建立起一个稳定和谐的婚姻财产体系具有积极推进的作用。 当然,这项新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在实践中,婚姻财产可能存在估值难、分配难、产权归属不清等问题,需要逐步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方法。同时,如何建立起一个具有科学性和理性化管理的婚姻财产管理模式,则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但从总体上来看,这项新规定在促进社会发展、保障婚姻权益以及加强社会治理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希望在未来能够进一步地发挥重要作用,为全国人民带来更加美好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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